如果一方父母是與子女或共同生活的親屬共有房改房,房產管理部門經申請并登記核實后,可發給權利人《房屋共有權證》,并根據投資比例,注記每人所占份額。所以,房產權屬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的,可以認定為一方父母享受房改政策而擁有產權的住房。同時,國家房改政策規定,職工按成本價或標準價購買公有住房,每個家庭只能享有一次,購房的數量必須嚴格按照國家和各級人民政府規定的分配住房的控制標準執行。 所以,如果因為夫妻共同出資而認定為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改房為夫妻共同財產,多少會損害一方父母的財產權益和父母的基本居住權。從國家房改政策精神和民法上的公序良俗出發,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也是不可取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