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經濟適用房買賣政策第五條市人民政府根據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編制經濟適用住房年度建設計劃、用地計劃,明確經濟適用住房的建設規模、項目布局等內容,并及時向社會公布。 長春經濟適用房買賣政策第六條 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用地以劃撥方式供應。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用地納入年度土地供應計劃,在申報年度用地指標時單獨列出,確保優先供應。 長春經濟適用房買賣政策第七條 經濟適用住房建設項目免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等各種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 長春經濟適用房買賣政策第八條 對于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個人,可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用于購房和優先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人向商業銀行申請貸款,除符合《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規定外,還應當提供準予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核準通知。 長春經濟適用房買賣政策第九條 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和供應時,要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各項稅費優惠政策。 長春經濟適用房買賣政策第十條 經濟適用住房由政府組織建設,要統籌規劃、合理布局、配套建設,充分考慮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對交通等基礎設施條件的要求,合理安排區位布局,方便居民工作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