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申請 1、購買商品房、經濟適用房的,在與售房單位簽訂購房合同的同時,在售房單位領取《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審批表》按表填寫并準備相關材料,確定貸款金額; 2、建造、大修自住房的,憑土地、規劃管理部門的批準文件,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貸款申請; 3、購買具有完全產權的私有住房(即二手房)的,到長房置換擔保有限公司辦理申請。 第二步:審核 售房單位或擔保公司將借款人資料連同購房合同、首付款收據等材料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批。 第三步:簽訂貸款合同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批同意后,通知借款人與銀行簽訂借款合同。并辦理合同公證、抵押物保險等相關手續。 第四步:擔保 1、購買與中心簽訂《住房公積金貸款合作協議》的開發商所建的商品房、經濟適用房的,在房屋未正式辦理抵押手續前由開發商為借款人承擔階段性連帶責任保證; 2、購買有產權證、土地證的二手住房的,直接到市房地產交易中心抵押科辦理抵押登記,帶相關手續到產權登記發證中心辦理房屋他項權證; 3、購買有產權證、無土地證的二手住房的,需由擔保公司承擔保證責任。 第五步:銀行放款 借款人以上所有手續辦理完畢后,由中心向委托銀行發出《準予放款決定書》,通知銀行放款。 第六步:還款 借款人按借款合同中月還款額的約定,按月向銀行還款。 |